为进一步加大长沙(六区两县一市)的宣传力度,全面及时反映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展示“品质长沙”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,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、中共长沙市委党刊《长沙通讯》杂志社和HPA摄影网联合举办2016“最美长沙”主题摄影月赛,用镜头记录新长沙生态宜居环境和幸福生活场景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、中共长沙市委党刊《长沙通讯》杂志社、HPA摄影网
承办单位:湖南摄影培训中心
二、征稿时间:
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
三、奖项设置:
封面奖,奖金600元+荣誉证书+当期《长沙通讯》
封底奖,奖金600元+荣誉证书+当期《长沙通讯》
每月优秀奖10件,奖金100元+荣誉证书+当期《长沙通讯》
年度最佳摄影师3名,颁发荣誉证书
全年累积分最高的3位参赛者为年度最佳摄影师
封面、封底奖作者、年度最佳摄影师凭以上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酌情加分
四、投稿细则:
1、投稿作品围绕“最美长沙”这一主题,要求能反映长沙在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生态等方面成果,自然风光、人文风情皆可。
2、彩色黑白不限,单幅组照不限(组照4-6张,每幅/组作品为“1件”)。每位参赛者每月投稿不超过5件。
3、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(JPEG格式,单幅图片文件大小2M左右)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与文字装饰内容。因为获奖作品要用于杂志刊登,请用高于1500万像素的相机拍摄。
4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)。必要时,入选者需提供原图。
5、投稿方式:HPA摄影网(www.hpa.net.cn)2016“最美长沙”摄影双月赛专区。
五、参赛说明:
1、参赛作品拍摄范围应为长沙市所辖的六区两县一市(芙蓉区、天心区、岳麓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、望城区、宁乡县、长沙县、浏阳市)。
2、每两个月评选一次,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,对获奖作品数量作出调整。
3、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,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法律责任,均由参赛作者承担。
4、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取消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。
5、所有获奖作品,主办承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,不再支付稿酬。
6、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、评委及相关人员不得参赛。
7、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。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。
8、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六、赛事咨询:
肖老师,18684851344
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
中共长沙市委党刊《长沙通讯》杂志社
HPA摄影网